一、学校概况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是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地处历史文化底蕴深厚、经济社会发展活力强劲的城市——广东省佛山市。2010年国务院学位办正式批准学校为硕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单位。
学校师资雄厚,正高职称139人、副高职称406人、具有博士学位专任教师186人;教学团队水平高,多次获国家级、省级教学成果奖。
学校重视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的培养,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科技文化活动,毕业生就业率每年均在97%以上,深受社会各行各业的欢迎。
二、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决心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勤奋学习且具有培养前途;
2.符合2013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插班生报考条件的广东省各高职院校毕业生。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 应届毕业生之外的高等学校专科在校生;
2. 非广东省户籍的高等学校专科往届毕业生;
3. 2012年参加本科插班生考试,因作弊被取消各科考试成绩并被禁止下年度参加本科插班生考试的人员;
4. 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
(一)报名方式
1.预报名。
2013年1月10日至13日(共四天)为网上预报名时间,考生通过互联网登录
http://www.ecogd.edu.cn/cbsbm,进入“广东省本科插班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预报名,阅读相关报考规定、要求,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录入报名信息,获取预报名号和设定密码。逾期不再办理预报名手续。
2.确认报名。2013年1月15日至1月16日(共两天)为网上报名确认时间。
3.报名确认地点: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招生办(到校本部信息楼503室现场摄像后再确认报名)。
(二)考生须提交的报名资料
1.高职院校应届毕业生在报名确认时需要递交的材料:(1)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2)高职院校在校期间成绩单(须加盖院校
教务处公章);(3)报考专业对应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与复印件;(4)新生录取名册复印件(须加盖考生所在院校公章,并用红笔在本人名字前打“√”);(5)经签名确认的《广东省2013年本科插班生报名登记表》;(6)体检表。
2、高职院校往届毕业生在报名确认时需要递交的材料:(1)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2)毕业证书原件与复印件;学历证书鉴定证明原件与复印件(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地址:广州市农林下路72号二楼,电话:020-37626800);报考专业对应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与复印件;(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4)经签名确认的《广东省2013年本科插班生报名登记表》;(5)体检表。
所有复印件均须用A4纸复印,并将资料装入9号大信封(封面上写明姓名及报考专业),亲自到报名点确认报名资格(入学时补验高职毕业证书原件)。
(三)报名资料的审查
我校招生办负责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查。考生只能报考我校一个招生专业(该专业为专业课考试对应的专业)。省招生办在录取审核时复查有关材料,对弄虚作假者取消录取资格。
按省招生办要求,今年实行报名现场通过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询系统”核对考生的专科毕业证书的办法。属2001年以来毕业的专科毕业生,在报名信息确认前必须获取进行学历证书查询的查询码,获取查询码的方法(每组查询码只能使用一次,2元/条,不含短信通信费):中国移动用户发送短信020至1065800883077(客服电话:4006125880),中国联通用户送短1020至106555822077(客服电话:10102580)。考生发出短信后,系统一般在3分钟内可将查询码发送到用户的手机上。考生向报名点提交已获得的学历证书查询码,由报名点立即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信平台网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询系统”(网址
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进行在线查询验核。
考生必须提供真实的档案材料,考生未能提供相关档案,高校不院校不予录取。考生凡持假证明、假文凭等虚假材料报名考试的,取消考试资格;已被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经审查材料不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不退还报名考试费。
报名考试费:每人200元。
准考证由考生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上自行打印,请留意相关网站通知,我校不再负责打印准考证。
四、体检
考生可在考试院网站上下载《广东省2013年高等学校本科插班生招生体格检查表》,自行到当地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体检,报名确认时须向招生院校提交体检结果(体检表有效期:2012年12月1日-2013年1月16日)。被录取的考生入学后,由学校进行身体复检,复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五、考试
(1)基础文化考试科目为:《政治理论》、《英语》、《高等数学》或《艺术概论》。采取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统一阅卷评分的形式进行。各科考试满分均为100分,总分300分。
(2)专业知识综合考试科目为:《专业知识综合考试》、《专业技能考核》。根据考生所报考的专业分别进行,采取笔试、现场考核、答辩等方式进行。以高职各专业教学大纲为依据,以考察学生与专业相关的基本知识和操作技能为主。专业知识测试满分值为200分,各科考试满分均为100分。
考生总分确定:考生总分为综合文化考试成绩以及专业知识测试成绩之和。
考 试 时 间 表
日期 | 上午 | 下午 |
时间 | 科目 | 时间 | 科目 |
3月9日 |
8:00-10:00 |
政治理论 |
15:00-17:00 |
高等数学
艺术概论 |
10:30-12:30 |
英 语 |
3月10日
|
9:00-11:00 |
机械制图 模拟电子技术 电工与电子技术 计算机网络 手绘表现技法 |
15:00-17:00 |
专业技能考核采取现场考核、答辩的考核方式;场地安排待定 |
注: 考生的考试地点具体见《准考证》。考生须于考试前一天到考点熟悉试室分布情况。
专业考试内容,按本科院校二年级教学大纲(并参考在读高职专业教学大纲)和对高级技术技能人才专插本入学的基本要求,着重考查考生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以及运用这些理论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省统考科目的考试大纲和考试范围由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教育部专科插本科同一层次的要求编写确定,并于报名前向社会公布。
公共课实行计算机网上辅助评卷,考试必须用自备的黑色字迹签字笔或钢笔在答题卡规定的指定位置上答主观题,考生须自备2B铅笔在答题时填涂答题卡信息点及客观题,不按指定位置答题或超出答题范围的,其答卷无效。因用笔不当造成答题字迹模糊影响评价效果的,其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专业课由招生学校评卷。考生考试成绩由省教育考试院通过网络发送至各招生学校。考生不查分,不查阅试卷。
(3)专业技能考核安排
专业技能考核时间为:3月10日下午。
考核地点:佛山科学技术学院
六、录取
1.录取分数线的确定
各专业按考生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分数线由省招生委员会确定。
2.加分项目(在省招办出档考生中优先录取)
凡符合下列条件的出挡考生,获得我校录取时加分资格:
(1)已获得报考专业相对应的高级职业技能证书的加5分;
(2)就读高职阶段在国家级的技能竞赛或科技创新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者(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5分、12分、9分);
(3)就读高职阶段在省级的技能竞赛或科技创新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者(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2分、9分、6分)。
符合第(2)、(3)项加分条件的考生,按其所获得的最高奖项加分(团体获奖不考虑排名顺序,均可加分)。每位考生加分项最多不超过20分。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加分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必须与报名材料一起寄送,否则无效。同时,在报名时验证获奖证书原件。学校将根据考生的证书类型组织相关认定,根据认定结果确定是否给予加分以及加分的分值。加分结果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并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示。
七、学费标准
被录取考生收费标准按物价局的规定执行。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光源与照明、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和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为4300元/学年,艺术设计专业10000元/学年。
八、在校学习期间的管理
高级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专插本”学生为国家任务生,秋季入学,全日制脱产学习。学生入学后,由学校进行思想政治、业务、健康情况复查,经复查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入学资格;复查合格并经注册后,即成为学校的正式学生,单独开班,学习年限2年,并按学校的管理办法进行管理。高级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专插本”学生不得转专业。
九、毕业与就业
高级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专插本”学生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德、智、体考核合格,准予本科毕业,发给本科毕业证书。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高级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专插本”学生毕业后的就业办法,与普通高校并轨后的本科毕业生相同。
十、招生专业情况
十一、招生办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