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校代码:13684)
(一)招生对象:
1.就读广东省普通高校的应届专科毕业生;
2.在广东省参加普通高考,就读外省普通高校的应届专科毕业生;
3.择业期内(毕业两年内,下同),非广东省户籍在广东省内就读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生和在广东省参加普通高考就读外省普通高校的专科毕业生;
4.广东省户籍的普通高校往届专科毕业生(含择业期内的往届毕业生);
5.广东省户籍的在报名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毕业生(含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毕业证书落款日期在2020年1月9日前);
6.普通高校毕业的退役士兵,符合上述相应报考条件的,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有关精神,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学业后报考我校本科插班生,实行计划单列;服义务兵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含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退役士兵考生(应届或往届)免试入读我校今年本科插班生相应招生专业。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一)报名方式: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具体如下:
(1)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查看审核结果,审核结果为“通过”或“待验证”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交费,确认报名资格。
(2)交费成功的考生才能参加编排考场座位、打印准考证;不交费的考生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二)考生报名资料:
1. 普通高校应届专科毕业生:①体检表;②普通高校的新生录取名册复印件(须加盖考生所在院校名册管理部门公章,并用黑笔在本人名字前打“√”)。
2.已取得专科毕业证的考生:①户口本(本人姓名页);②体检表;③考生报名时,报名系统学历验证结果为“不通过”的,考生必须上传专科毕业证书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下简称学历认证报告、电子注册备案表)。
3.参加自学考试且已获得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符合毕业条件,已成功办理2019年12月毕业手续,但未领取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毕业生,在报名系统中“自考毕业情况验证”结果为“通过”的考生:①户口本(本人姓名页);②体检表。
4. 服义务兵役退役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生:除上述第1、2点所涉及的有关应届或往届的报名资料外,还须上传:①专科毕业证书;②义务兵退出现役证;③服义务兵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退役士兵考生,须上传立功登记表、立功证书等证明材料。
5.考生须依据《2020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招生体格检查表》的规定,自行前往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体检,预报名时将体检结果上传至报名系统中(体检表有效期:2019年12月9日至2020年1月9日)。
注意:考生预报名时学历验证结果为“不通过”,且在报名期间还未获得学历认证报告(或电子注册备案表)的考生,可选择“申请补学历认证报告”,阅读并签订“补报资料承诺书”后,我校将考生设置为“待验证”,设置为“待验证”的考生可以缴费。考生须在2020年2月20日前将学历认证报告(或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提交至我校招生与就业处。逾期未提交学历认证报告(或电子注册备案表)的考生,将被取消报考资格,不予打印准考证,不安排考试。
(三)报名资料的审查:
我校招生与就业处负责对报考我校2020年本科插班生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查。考生只能报考我校一个招生专业,所报考的专业必须与考生原就读的专科专业相对应。
考生凭无效证件或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证件报名的,何时发现,何时取消考生的录取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报考费:200元/人。
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的招生考试科目为五门,其中省统一考试三门,我校自主命题考试两门。
英语专业考试科目为五门,包括两门统考科目为《政治理论》、《大学语文》,及我校自主命题考试三门。
考试各科满分为100分,五科总分为500分。每科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招生考试时间为2020年3月7日(星期六)至8日(星期日)两天,具体安排见下表:
2020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
招生考试时间表(北京时间)
英语专业的听力考试,由我校自行组织,考试时间不超过120分钟,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请考生留意我校相关通知。
准考证由考生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上自行打印,请留意相关网站通知,我校不负责打印准考证。
最终招生信息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一)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招生由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年度本科插班生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情况划定五门考试科目总分和省统考总分的录取分数线。录取分数线分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艺术类和英语类专业划定。其中,文科类专业包括全省统一考试的大学语文、民法、管理学等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理科类专业包括全省统一考试的高等数学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艺术类专业单独划线。英语类专业为五门考试科目总分和省统考两门科目总分单独划线。我校在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划定的两条录取分数线上分专业计划按五科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
(二)具有普通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将根据考生志愿及成绩情况单独划线。
(三)服义务兵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普通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完成普通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我校本科插班生的相应招生专业。
(四)考生凡持假证明、假文凭等虚假材料报名考试的,取消考试资格;已被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已取得学籍的,取消学籍。
被录取考生入学收费标准:
文科类、理科类、英语类专业:
学费:26000元/生 · 学年,
住宿费:2500元/生 · 学年(不含水电费);
艺术类专业:
学费:29000元/生 · 学年,
住宿费:2500元/生 · 学年(不含水电费)。
(一)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我校在新生入学时将对新生专科学历进行复核,复核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插入本科专业三年级学习,并按《吉林大学珠海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统一管理。复核未通过的不予注册学籍,并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进行体检复检工作。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及教育部《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2号)要求执行,复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三)本科插班生为国家任务生,秋季入学,全日制脱产学习。插班生入学后,我校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入学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学校准予毕业,颁发吉林大学珠海学院毕业证书。
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若符合《吉林大学珠海学院学士学位条例》,授予其吉林大学珠海学院学士学位。
本科插班生毕业后的就业办法,与我校本科毕业生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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