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普通专升本招生最低控制分数线
(一)普通考生
经济学类(四科总分/专业综合课分数):190分/70分
法学类(四科总分/专业综合课分数):215分/95分
教育学类(四科总分/专业综合课分数):220分/100分
文学类(四科总分/专业综合课分数):205分/85分
理学类(四科总分/专业综合课分数):200分/80分
工学类(四科总分/专业综合课分数):180分/70分
农学类(四科总分/专业综合课分数):220分/100分
医学类(四科总分/专业综合课分数):215分/95分
管理学类(四科总分/专业综合课分数):200分/80分
艺术学类(四科总分/专业综合课分数):220分/100分
(二)职教师资类
职教师资类最低控制分数线参照普通考生各学科门类最低控制分数线执行
(三)退役士兵考生
退役士兵考生(四科总分/专业综合课分数):160分/60分
(四)建档立卡考生
经济学类(四科总分/专业综合课分数):170分/60分
法学类(四科总分/专业综合课分数):195分/85分
教育学类(四科总分/专业综合课分数):200分/90分
文学类(四科总分/专业综合课分数):185分/75分
理学类(四科总分/专业综合课分数):180分/70分
工学类(四科总分/专业综合课分数):160分/60分
农学类(四科总分/专业综合课分数):200分/90分
医学类(四科总分/专业综合课分数):195分/85分
管理学类(四科总分/专业综合课分数):180分/70分
艺术学类(四科总分/专业综合课分数):200分/90分
各有关高等学校在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上,依据实际招生计划总数,按考生四科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
二、了解成绩及排位
成绩排序规则
1.不同学科门类和不同科目组(含省统考科目组和院校自命题科目组)分开、单独排队。
2.根据考生四科总分(含加分)从高到低确定投档位序。四科总分(含加分)相同时,比较四科总分(不含加分)高低,高者优先。
四科总分(不含加分)仍相同时,按以下原则进行排序:
第一位序,比较专业基础课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二位序,比较公共课中政治理论科目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三位序,除外国语文学类中非英语类专业外,比较公共课中英语科目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四位序,比较专业综合课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五位序,外国语文学类中非英语类专业,再比较专业课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六位序,单科成绩均相同的同时投档。
三、投 档 办 法
省招生办公室在划定的四门考试科目总分和专业综合课两条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根据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按考生四科总分(含加分)和院校专业组计划1:1比例,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即依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和院校专业组计划,按考生成绩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检索,排位靠前的考生优先检索,再按考生填报的院校专业组志愿逐个检索,在考试科目组符合的前提下,按院校专业组计划1:1比例从高到低投档,由招生院校在投出的考生中按照招生章程择优录取,不得跨院校专业组录取或调剂。
当考生符合所填报院校专业组条件时,则进行投档,由招生院校根据招生章程择优录取。考生档案一旦投出,不再检索其后续院校专业组志愿。
四、批次及志愿设置
普通专升本设置提前批、普通批、建档立卡三个录取批次。各批次投档录取顺序为提前批→普通批→建档立卡批,上一个批次结束后才进行下一批次录取。
提前批设置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普通批设置6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建档立卡批设置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最多可填报4个专业志愿和1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录取考生志愿表
考生号: 姓名: 考生签名:
录取批次 | 志愿号 |
院校 代码 |
院校名称 | 院校专业组代码 | 专业代码 | 是否服从调剂 | |||
1 | 2 | 3 | 4 | ||||||
提前批 | 1 | ||||||||
普通批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建档立卡批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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